济建建管字〔2020〕16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8〕1号)精神,我局重新修订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细则》等4个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细则>等6个管理细则的通知》(济建发〔2018〕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细则
2.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
审查管理细则
3.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施工单
位从业人员信息动态管理细则
4.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标一评管理细则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细则》等4个管理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0〕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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