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厦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属于莱芜市审计局第一审计师事务所,1999年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与审计局脱钩,于1999年12月23日成立。位于莱芜区花园北路46号,法定代表人李长山,注册资本100万元,营业执照号:91371202728627981D,执业证书编号:005690。
事务所经营范围:企业资本金验证、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会计咨询服务。(以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有注册会计师9人,资产评估师4人,司法鉴定师3人。从业人员共计23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0人,本科学历人员5人。
事务所主要分为财务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业务部、监管部等科室,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年的目标考核办法,规范人员和业务管理,以事务所整体利益为中心开展工作。
主要业务范围:1、会计报表审计
2、资产评估
3、司法鉴定
4、PPP项目咨询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清查
6、项目绩效评价
7、投资风险项目评价
8、项目决算财务审计报告
9、村集体资产改制项目
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项目
11、破产清算项目
12、代理记账、财务咨询
我所具有优秀的服务团队,时刻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程。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始终把质量控制和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
事务所将以雄厚的人才优势和门类齐全的资格优势,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