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监协〔201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理企业管理水平,交流监理企业开展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应对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及创新发展的经验,推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应广大会员要求,我协会拟于2019年11月底举办“工程监理与咨询经验交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保障会议质量,满足会员需求,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交流资料
会议交流资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分别推荐1-2篇。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可单独向我协会推荐1篇交流资料。上报资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
二、会议交流资料的内容
会议交流资料的内容包括大型企业或中小型企业在开展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或企业管理创新方面的显著成绩、成功案例等,可从以下方面选材:
(一)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服务的优势、探索、成功案例等;
(二)工程监理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
(三)外资、境外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落实试点项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困难的建议等;
(五)与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行业相关的其它方面的管理创新发展经验。
三、资料撰写要求
(一)结合实际,紧扣主题,介绍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企业管理创新中所做的工作、克服的困难和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分享企业管理创新经验;
(二)图文并茂,言简意赅,对推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及管理创新有引导作用;
(三)资料开头部分 “简要”说明交流内容,篇幅限制在5000字以内。
四、其它事项
推荐资料按照《工程监理与咨询经验交流资料推荐表》内容进行统计,并请提交推荐资料的word和PPT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宋雪文、蒋里功 电话:010-68346976 信箱:caechyfz@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区10B 邮编:100142
附件:工程监理与咨询经验交流资料推荐表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9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