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15至16日举行,为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提醒广大考生:
1.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2.考生须凭本人纸质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考场。
考生如未携带身份证,可在考点签订承诺书(承诺本场考试结束前将身份证送达考场,否则取消该场次成绩)后进场考试。
考生如身份证丢失或正在换证中,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社保证、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3.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确需携带,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文具、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5.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退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请根据考点设置的引导标识进入考场,并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秩序。
7.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作弊。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评协办〔2017〕92号)进行处理,记入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帮助他人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或非法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祝广大考生发挥最佳水平,考出优异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