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
市纪委举报电话:0634-12388
举报网站:http://laiwu.jb.mirror.gov.cn;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634-5667337,0634-5667110;
市检察院举报电话:0634-12309。
莱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